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7-6-28 05:21   全显示 1楼
看来不止是本人一个对这个规则有看法啊,至少说来这个规则制定得还不是很完善,有待商榷的地方,楼主所说的短消息提示也确实是个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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