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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京山村民为母办寿宴违规燃放烟花,警方延后对其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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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京山村民为母办寿宴违规燃放烟花,警方延后对其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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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過耳(2017-9-24 18:07): 图挂了。
9月19日,湖北京山县新市镇一村民为母贺寿燃放烟花炮竹,违反相关禁令应予以拘留处罚。警方推行人性化执法,让其回家办完喜宴后再来执行拘留。


当日凌晨6时,不少市民被城区东南方向“砰砰砰”不绝于耳的炮竹声吵醒。接到报警后,新市派出所民警经过一个半小时的搜寻、走访,最终在城郊白谷洞某村农户罗某(男,48岁)门前,发现了已经燃放的“满堂红”、“三羊开泰”等烟花炮竹遗留物。罗某告诉民警,自己母亲当日八十大寿,前天就有客人送来了价值500元左右的“冲天炮”5个。按照传统旧俗,罗某赶早亲自进行了燃放想讨个喜庆吉祥。


民警当场向罗某及家人宣传了今年1月25日发布的新市城区“禁鞭”通告,罗某的燃放点位于禁放区域之内,根据通告“六个一律”的要求,民警传唤罗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
罗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他得知自己将要面临5日拘留处罚后,焦急地向民警反映:家里今天宾朋满座,上10桌喜宴等着要招待,而且担心体弱多病的老母亲知道后会急出病来。为了严格贯彻依法治国精神,又充分执法实践中的人性化关怀,办案民警请示县局法制部门后,决定对罗某非法燃放一案进行“后延式”执法,查处在先,执行在后,待其办完喜宴后再送交行政拘留所执行5日拘留处罚。





点评:人性执法值得鼓励。但我也要说,这是理所当然的。我国的法律什么样大家心里都清楚。其实全世界来讲,法律都不是真正的铁板一块。既然很多地方能放松,那对我们这些升斗小民,偶尔开开恩也是正常的。

[ 本帖最后由 slashfan 于 2017-9-24 18: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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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里也是禁止燃放鞭炮的,但是也分人,如果是有权有势的放了,根本没人管,但是有有人举报了,城管与公安就会象征性的出面一下,只要不再燃放就可以了。如果是一般群众的话就会罚款,1000元左右,但不会拘留这么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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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这的农村对烟花其实没什么禁令,关键是他不该一大早扰民,有人投诉自然警察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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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外乎人情,有权有势的就有人情,升斗小民啥都没有。当然燃放烟花爆竹确实危险,可以去政府允许的地方放,这样既不危险,又能热闹,你好我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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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红事白事,放两挂鞭炮,没什么人管,放两挂鞭炮不就行啦,干嘛非要往天上放,还怕警察不知道你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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