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艳照门"事件趣事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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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蜗牛”
时间:
2008-2-27 14:51
标题:
"艳照门"事件趣事一则
记者:看过陈冠希的艳照么?
市民:一开始只看过一张。
记者:后来呢?
市民:后来听警方说看艳照也是违法,让大家自首,我就去自首了。
记者:警方对你如何处理的?
市民:一个警察在电脑上调出500多张艳照,逐一问我“你看的是这张么?”,“是这张么?”
记者:然后呢?
市民:然后我才发现我被骗了,我一开始看的那张根本就不是真的。
记者:最后警方怎么处理你的?
市民:因为没有证据表明我看过,所以被释放了。
记者:通过这个事件你有何体会?
市民:警察局的电脑很好!很强大!建议大家都去自首!
够哥们就支持一下!感谢!
作者:
南天一柱123
时间:
2008-2-27 16:01
哈哈,看过了不过还是谢谢楼主.
作者:
杀人的人
时间:
2008-2-27 21:26
紧急出动我要自首,楼主可别骗我去后回不来呀.
作者:
linmbx
时间:
2008-2-27 22:37
哈,警察其实就黑社会的白热化现象
作者:
ainili
时间:
2008-2-28 15:29
笑一笑,十年少,嘿嘿,我有年轻了10年!
作者:
h464120833
时间:
2008-2-28 22:52
不喜欢
陈冠希有错么!没错吧,不就是多和几个女人做爱了么!
老拿他开涮!难道就是因为他是明星么?
我们自己在生活中不也做过么
真为他难过,也为拿他开涮的的人感到脸红.说他人的时候请先想想自己.
作者:
不是节日也快乐
时间:
2008-2-28 23:15
现在我才知道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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