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布全国的托儿所,是怎么消失的?
民国之萌芽
“托儿所”和“幼儿园”,常被当作可以通用的同义词。其实二者区别很大。
幼儿园,又称蒙养园、幼稚园等,晚清时传入中国。1916年,北洋政府颁布法令,规定蒙养园“以保育三周岁至国民学校年龄之幼儿为目的”。此后中国的幼儿园机构,大都沿用此项规定,主要招收3岁以上学龄前儿童。
①3岁以下婴幼儿进入的才是“托儿所”。
不同于幼儿园有较多的教育目的,托儿所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家长,尤其是帮助职业女性看护孩子。如陶行知所言:“女工、农妇及职业妇女要顾到工作便顾不得小孩,顾到小孩便顾不到工作!……唯一的办法是多设工厂托儿所、农村托儿所和一般的托儿所。”中国的托儿所出现于1929年。抗战期间,妇女们被“拉上战场,拉进机构工厂”
②,国民政府修建了不少托儿所,来帮助她们分担孩子的抚育工作。
当时已有劳工托儿所、农村托儿所、职业妇女托儿所和工厂托儿所之分。除农村托儿所外,大都明确服务于不同的职业人群。如劳工托儿所,一般为小贩、工人、三轮车工友的孩子服务;职业妇女托儿所,为“小资产阶级的子女”服务,工厂托儿所,为工厂女工服务。具体费用,或向社会募集、或向个人收缴,或由工厂直接负担。有统计称,1949年10月前,全国共有托儿所119个。
③遍布全国城乡为了将妇女变成社会劳动力,苏联曾是开办托儿所最多的国家。
1935年,邹韬奋曾撰文称赞:“我们听到‘托儿所’这个名称,也许觉得意义颇简单,只是保育婴孩的地方罢了;但在苏联,‘托儿所’这机关却和新社会的建设有很密切的关系”“苏联女子参加建设工作的,女工近六百万人,约占全体工人三分之一;从事专业的亦近四百五十万人:共计在千万人以上!”
苏联的托儿所全部属于国家机构。据东北妇联编写的《谈苏联托儿所工作》介绍:“苏联托儿所是国家组织的机构,培养一岁至三岁的小儿”“所有的托儿所,都在卫生机关领导与检查之下进行工作”“无论在大小城市或区,要成立托儿所时,须到卫生机关登记,经审查合格后,才能开办”。
④苏联规定,新建的工厂和工人住宅,“必须包括托儿所的设置,给儿童用的小床数预留地位”。
1949年后,中国借鉴苏联经验,开始大规模配置托儿所。按50年代初的政策规定,所有的托儿所须随时向“卫生行政机构妇幼保健单位”报告;工厂中的托儿所,还需同时接受工会下属“女工部”的领导。
⑤截至1954年,全国厂矿企业、医院、学校等系统已建有托儿所4003个、哺乳室2670个。民国遗留的私立托儿所,也陆续收归国有。如北京的道胜、养正、育幼等私立托儿所,在1958年被改成了机关托儿所。
⑥城市托儿所的开办,给妇女及家庭带来很多便利,也产生了不少问题。
中华全国总工会在1955年的一份报告中指出:“由于企业行政经常随意安插编余人员,致使托儿所的编制一般大于实际需要。如大同矿务局托儿所,收托儿童不满五十名,仅管理人员就配备有正副所长、指导员、管理员等。青岛某纺织厂托儿所,安插冗员太多,用两人专看大门。”“由于编制大,人事费用开支也就多。工薪支出一般占到经常费用的百分之七十五到八十五,有的达百分之九十以上。如北京某厂,一九五四年九月份经费开支一千五百五十八余元,工薪支出达一千四百三十余元,占百分之九十一”
⑦类似的浪费现象,在城市公立托儿所里普遍存在。
当时的农村也有托儿所。同男人一样参加“积肥、打井、修渠、修梯田、修滩地、种菜、饲养家畜等工作”,曾被视为“妇女解放”的莫大光荣。为支持这种解放,各地合作社建起了大批托儿组织。如1956年,湖南省临湘县346个合作社,共建立了371个托儿组。其实,农村妇女并不全都愿意把孩子送到托儿所中去。在1952年全国妇女工作会议上,有人曾指出:“要解决妇女的记工分问题,工分太少,许多妇女不愿送孩子,(孩子多的困难更大)如莒县妇女早上烧饭又要扣去两分,只能挣三四分,无法养活孩子,不如自己带。”⑧1980年,中国颁布了《城市托儿所工作条例》(试行草案),明确定义“托儿所是三岁前儿童集体保教机构”,由地方行政部门领导。《人民日报》同年发表《从实际出发,继续办好托幼事业》,统计当时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共有各类托儿所、幼儿园98.8万多个,入托儿童3400多万人,入托率28.2%。
⑨这一时期,托儿所种类复杂,分属不同部门管理。
厂矿托儿所由厂矿行政、工会组织、妇女组织共同指导。农村托儿所归地方领导。街道托儿所属于街道办事处。市区立托儿所是卫生部门设立的。机关、学校托儿所归属于本单位。
⑩进入90年代,随着国企改制等政策的推行,企业附属托儿所纷纷关闭,旧有的农村、街道托儿所也大都不复存在。据教育部2005年第二期《教育统计报告》显示,相比2000年,短短五年间,集体性托幼机构减少56668所,锐减70%——其中,托儿所的消失比重远大于幼儿园。
事情的另一面是:脱离了体制的城市职业女性人数在近20年里大幅上涨,加上“二孩政策”的出台,对托儿所的需求并没有消失——比如,2016年上海总工会的一项调查显示,74.2%的职工希望孩子入托,在希望孩子上托儿所的原因中,有52.9%选择了“家里无人照护”。
遗憾的是,“旧式托儿所”(国家机构)消失了,有资质开办“新式托儿所”(市场机构、企业福利)的主体,却并没有改变,还是国企、机关,或工会、妇联等。私营企业想要自己办个“托儿所”,在程序上非常困难。时代变了。“托儿所”的问题也变了。
点评:政府鼓励生育二孩,但是有没有想到相关的配套措施要跟上才能解决人口老龄化和出生率低的问题,生育二孩不光是有没有人看孩子 的问题,现实的还有就是有二孩的父母现在大多都是35岁左右即将步入中年的夫妻,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年龄段,自己的父母这个时候多数身体多少都会有些毛病无法帮子女再看第二个孙子孙女,那么小孩每天的接送就是个大问题,孩子的上学和下课的时间,和工作时间有冲突,那怎么办,政府为什么不出台政策对于上小学和初中的孩子父母,接送小孩上下学,应该有制度上的安排,这应该不属于迟到早退吧。难道要小学生自己去上学吗,尤其在现在到处都是车和人抢时间的时候,那个家长能放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