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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子穿短裤上班被开除 起诉公司索赔25000余元 [打印本页]

作者: 观海听涛    时间: 2018-5-7 14:30     标题: 男子穿短裤上班被开除 起诉公司索赔25000余元

穿着短裤上班,也能被开除?上海虹口法院近日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听上去十分奇葩的劳动纠纷案件。不过法官告诉记者,这类劳动争议还不是个案,随着新型用工形态的涌现、无纸化办公模式的出现,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各种纠纷,呈现出日益复杂的特征。

  金先生2016年进入公司,由于他不顾公司规定使用私人手机,还穿着短裤上班,多次受到处罚。最终,公司方面解除了金先生的劳动合同。

  原告金先生认为:工作期间穿短裤不足以认定为《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合同程序不合法,期间未收到被告的处罚通知。


  而在公司看来,入职前公司就曾告知过金先生相关规定,且全体员工都在文件上签字确认过。“原告工作期间身穿短裤次数达到三次,符合公司劳动纪律与解除合同的条件。”

  为此,金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用工单位支付报酬以及各项赔偿金,共计2万5千余元。法庭将择期作出一审判决。而在类似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法官发现,随着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关系日渐复杂,不少争议纠纷难以厘清。

  而在这些层出不穷的矛盾纠纷中,最让法官头疼的则是新兴行业里的案件,如网约车平台与司机之间的纠纷,由于司机报酬是由奖励、油贴和空驶补贴等几方面复杂组合起来的,再加上用工关系并不牢固,给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审工作带来了挑战。

  针对这类现象,法院在与劳动仲裁部门合作的同时,也考虑和高校寻求合作,探索新的解决机制。




点评:其实本来不是大事,穿什么上班这个原则上应该在入职前就明确,一般情况下在明知犯规的情况下还故意违反,开除是不冤的,但如果手续不完整也确实要承担责任,这需要单位的HR专业点
作者: loop2005    时间: 2018-5-7 15:29

说白了是国内对劳动者的保护法律不够健全,也没有足够的案例参考
作者: luoyj8703    时间: 2018-5-7 21:26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很多单位对工作人员的服装和行为有规定,如银行工作人员面对广大群众服务,着装打扮肯定有要求,规范的职业语言也是必须的,火车上的乘务员也是如此,老师上课,可不可以穿短裤,穿拖鞋,绝对不行,原因大家都知道的。公司不让穿短裤既然已成规定,就要执行,屡次违规说明他不是一个合格的员工,他到哪个单位上班都会随心所欲,不会遵守单位的规定,哪个领导受到了。处罚的程度是否重了,是否合乎劳动法,法官说了算。
作者: FGTYHU    时间: 2018-5-7 21:37

估计在单位也是刺头,什么都随心所欲。如果人人都按自己的想法来,公司怎么能发展下去?
作者: fr290    时间: 2018-5-8 09:09

我觉得单位没有错,你是求职者,在入职之前也签了字,表明你认可单位的规章制度。但你违反,那就按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没有错呀!
作者: 我爱大甜宝    时间: 2018-5-8 09:29

毕竟在公司不是在家里还是要注意下形象
作者: shichunlei    时间: 2018-5-8 22:45

确实是违纪了,但是也确实算不上严重违纪,以此为理由开除确实有些处罚得过于严厉了。
作者: 846150082    时间: 2019-12-10 08:57

现在越来越多的公司并不对员工有什么着装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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