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74p0704 发表于 2019-2-26 13:57   全显示 1楼
这让我想起以前的一个日本案例,一个18岁(当时日本法律规定20岁才算成年)的年轻人强奸并杀害了一位年轻的母亲和她1岁的孩子,却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不能得到严惩,经过受害人家属以及社会各界长年不懈的努力,加上凶手完全不思悔改及等着出来庆祝的嚣张表现,最终,凶手被判处死刑。其中,受害人家属的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那就是:“我们的法律,保证了作为未成年人的罪犯的权益,那么,受害人的基本权益呢?谁来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谁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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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绯色黎明 金币 +12 认真回复,奖励!活动双倍评分。 2019-2-26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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