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记得以前还有少年犯和少管所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没在听说过了。也就是在这几年网络上关于未成年犯罪的报道才逐渐的多了起来。好像未成年人犯罪都快成为一种社会现象了。我国现行的法律在未成年犯罪方面还是有所欠缺的,未满14周岁不用负法律责任成了一些人的护身符,现在的未成年杀人·强奸·吸毒的新闻在网上时长都能看见,而绝大部分中学生甚至是小学生都能熟练地玩手机,他们对新闻的接受并不比成年人差多少,一旦他们形成了没成年犯罪不用接受惩罚的观念,而家长有没有及时纠正的话会发生什磨样的事情。像文章中提到的说自己还能在偷400天的少年,很难想象他会在成年后不在偷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