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武装直升机的要与不要,我觉得必须视其特殊性,即其特点或作用两方面是否具有无可或难以替代性。否则单从耗损率,有无克星,或单一作用是否可被替代而去讨论一种武器是否可以要或不要,显然比较片面。本人就这方面谈谈自己临急抱佛脚的认识。
个人认为武装直升机除火力不弱外有如下比较特殊的性能特点:一是近地飞行,二是空中悬停,三是起降地表面积要求小,四是有一定的物流功能。 弱点在于尾翼。克星是刺针或便携式飞弹。现代武装直升机主要作用为提供近地火力支援和打击集结的装甲部队。
由其弱点和克星来看,武装直升机对低层次装备的武装力量和防御手段单一的目标杀伤力较大。从其特点来说,某些作用应该为其他机种无法取代的。
首先,近地飞行本身使飞行员即有效规避地面障碍又可逃避地方侦测。典型战例是海湾战争中美国阿帕奇直升机群摧毁伊拉克高空雷达,减少战机战损。武装直升机即比地面部队推进高效得多,又能规避高空侦测雷达,其武装更可有效摧毁地面设施。
其次,近地飞行和悬停,使武装直升机在火力支援,现场机动方面作用突出。驾驶员可有充分时间根据现场地面情况作出判断。如掩护小股部队撤离时,现场判断和指挥十分关键。如只是靠什么无人机,火力覆盖,战斗机,运输直升机肉包子,地面部队,很可能造成想救的人成为烈士的事件。
再次,武装直升机起降面积要求小,无需借助机场,使其在特殊地形中可有突出表现。如城市楼顶,小高地,船舰等。如此提高部队机动力,增强奇正中的奇性,作用不可低估。
第四,其提供定点装备,人员,火力支援,伤员撤离,更是其他机种望尘莫及。
第五,武装直升机对地面定点目标可执行摧毁。如地面临时建立了地堡等,可利用武装直升机迅速出动予以摧毁。
就我国现有国情来说,武装直升机也是不可或缺的。且不论侦查,反潜,训练等目的。现今群体性事件层出不穷,如果事态不断恶化,城管武警公安力量不足或内部瓦解时,如有一架武装直升机坐镇,施放催泪瓦斯,保和谐社会百年江山我看也是易如反掌。毕竟那些人武装水平较低,防御水平极差,很适合武装直升机大显身手。
就无人机和武装直升机来说,无人机毕竟比较程序化,很倚重既定程序,与人的主观能动性相比尚有距离。战斗机和导弹火力虽猛,但只能攻,不能防,更无法提供后勤。而武装直升机对口径0.5以下武器攻击基本可以无视,尾翼弱点,飞弹克星仍可借助后视镜,焰热弹和导弹警报器予以协防。
综上所诉,我认为武装直升机适合我国国情,作用多而灵活。不能不要,不应人为制造技术和人员的断层。
[ 本帖最后由 mysimsyd 于 2011-1-6 07:31 编辑 ]